公告正文
福建省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福州汽车维修中心现有一批纯电动车辆计划报废,诚邀具备纯电动车辆回收、拆解资质单位(以下简称“收购商”)参与比选报价。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序号 | 货物名称 | 车辆数 | 车身收购价(不低于) | 动力电池组收购价 (不低于) | 比选相关事宜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纯电动车辆 | 52 | 2100元/吨 | 110元/度 | 详见比选文件 | 详见比选文件 | 指定地点 |
二、收购商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报废汽车企业(不含分公司、办事处或代理点)。
2.收购商车辆拆解场地需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收购商需提供该场地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该场地的现场照片。
3.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证明(含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业务)、排污许可证(环保局核发)、具备环保部门对企业场地的环评批复文件;拆解场地具备住建部门或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或验收备案凭证。
4.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必须符合报废车辆拆解场地的规范要求,且应配合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要求,收购商须提供专项承诺函。
5.因涉及锂电池处置合规性,故竞买人需同时持有与国家工信部推荐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白名单企业合作协议,且需将此批标的物锂电池移交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合作白名单企业回收报废处置,并在车辆报废后向委托方提供新能源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报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比选报名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或受邀单位内)愿意参加比选的收购商请于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17日( 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7:00,到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71号汽车北站大院维修中心厂长办公室报名,原件预审通过后获取比选资格,并在2025年10月21日15:00前缴交报名保证金:(略)元(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至指定账户。
8.比选文件及保证金付款凭证递交截止时间:比选文件及保证金付款凭证应在2025年10月21日15:30前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71号汽车北站大院维修中心厂长办公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文件恕不接受。
9.比选时间、地点:2025年10月22日9:30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71号汽车北站大院福州闽运公交公司三楼会议室。
10.本项目采用的比选办法:综合最高价。
11.公示网站:(略).cn
12.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省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福州汽车维修中心将会通过上述网站通知,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请收购商自行关注。
13.本比选公告的解释权属于福建省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福州汽车维修中心。
三、联系方式及账户信息
1、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略)
2、账户信息:
户 名:福建省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福州汽车维修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沁园支行
账 号:(略)(略)7
福建省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汽车维修中心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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