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某单位临时库房建设工程(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25-JCQCXX-G1003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某单位临时库房建设工程(第二次) (项目编号:2025-JCQCXX-G1003)已按军队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规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
2.2招标范围:某单位临时库房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所示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110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2月2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开工后如因场地条件限制、天气因素需分阶段施工的,承包人需综合考虑停工因素进行报价,工期计算以实际日历天数为准。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最高限价:(略).27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外资、无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施工企业需提供进京备案管理证明材料。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本单位注册信息,以及(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3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且承诺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
3.4信誉要求:企业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略).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不论做出处罚决定的为哪一级采购管理部门或不同的处罚有效范围,凡纳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及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的均有效),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略).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企业与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略).cn)网站中未被列入黑名单记录。以上证明文件提供能体现查询时间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扫描件,查询时间范围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天时间。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外资、外资控股等存在外资背景的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提供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书。
(3)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www.(略))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3.6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投标报名时间:2025年 9月 17 日至2025年 9月 22 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获取方式:采取网上发送方式。
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至采购机构邮箱,邮件主题:工程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及相关资料;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略)@163.com。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项目经理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本单位注册信息截图以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承诺书。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0 月10日 9时 30 分,地点为北京市(具体地址邮箱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发布。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某单位
地 址:北京市
联 系 人:胡助理
电 话:(略)
传 真:/
电子邮件:(略)@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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