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 新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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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略)(略)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新河县农业农村局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新批投资[2025]333号 | ||||||||||||||||||||||||||||||||||||||||
所属行业: | 农、林、牧、渔业/农业 | ||||||||||||||||||||||||||||||||||||||||
所属地区: | 邢台市-清河县 | ||||||||||||||||||||||||||||||||||||||||
招标代理机构: | 境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业主单位: | 新河县农业农村局 | ||||||||||||||||||||||||||||||||||||||||
招标内容: | |||||||||||||||||||||||||||||||||||||||||
新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招标人为新河县农业农村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省级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生物有机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高标准农田总建设规模为5000亩,建设内容包括土壤改良、灌溉排水和节水设施、田间道路、土壤改良、农田输配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0-21 00:00至2025-10-2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1-11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全面实施评审专家“盲抽”、全面实行招标项目“盲评”。“盲 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 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标(暗标) 编制,技术标部分不允 许有涂改和行间插字等及能反映投标人标识的内容,否则视为技术标有反映投标人标识内容,视为 无效投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新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及电话:陈世通 (略)招标代理机构:境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郑亚伟(略)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新河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略)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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