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妇幼保健院超声聚焦子宫肌瘤治疗系统维修采购项目采购公告茂名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超声聚焦子宫肌瘤治疗系统维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5-MMFY34)进行议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按本公告的有关内容进行报价(项目采购需求及报价文件格式,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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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内容(一)采购项目编号:2025-MMFY34
(二)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妇幼保健院超声聚焦子宫肌瘤治疗系统维修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略).00元
(四)项目内容(详细要求请查阅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型号 | 采购内容及配件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质保期 |
1 | 超声聚焦子宫肌瘤治疗系统 | PR2008 | 定位探头维修 | 1 | (略).00 | 不少于6个月 |
2 | 系统通讯故障维修 | 1 | (略).00 |
3 | 电机定位异常故障维修 | 1 | (略).00 |
合计 | | | | (略).00 | |
注:1.投标人报价必须包括设备全面维护保养性能检测和校准、配件的购置、标配工具、运输、保险、安装调试、人工服务、交通差旅费、维保报告、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可预见、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除成交价以外的其他费用。
2.本采购项目设有采购预算价,投标人报价不得大于采购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处理。二、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如是第三类医疗器械,响应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是第二类医疗器械,响应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是一类医疗器械,响应供应商若为产品生产厂家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4.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日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三、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四、我院拒绝接受以下报价资料:1.报名截止时间后才递交的报价资料。
2.不符合供应商相应资质的报价资料。
3.不满足报名需求提交资料要求的报价资料。
4.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资料。
5.同一供应商重复递交的报价资料。
6.虚假的报价资料。
五、投标报价文件纸质版和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各一份,纸质版交至茂名市人民南路168号茂名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7楼总务后勤部(招标组),电子版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mm0973@126.com。六、联系事项:采 购 人:茂名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茂名市人民南路192号
联 系 人:李先生、陈小姐
联系电话:0668-(略)
邮 箱:mm0973@126.com
邮 编:(略)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