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新疆 34.72万元
2025-10-11

公告正文

新疆天山神木食品工业公司浓缩苹果清汁包材托盘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天山神木食品工业公司浓缩苹果清汁包材托盘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3日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XJRLCG-07

项目名称:新疆天山神木食品工业公司浓缩苹果清汁包材托盘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略).00

最高限价(元):(略).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天山神木食品工业公司浓缩苹果清汁包材托盘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木托盘6200个。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2.本项目投标单位需符合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企业注册登记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09日至2025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陆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略)#/home,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随行易交易(新疆)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13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登陆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略)#/home,,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

2、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商须登录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在使用商须登录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有问题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70-5191进行咨询。

6、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天山神木食品工业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特色产业园区信河路北侧轻园路西侧(阿克苏天山神木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瑞林悦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城街道百合园社区北京东路原保险公司办公楼11-17号

项目联系人:王亚丽

项目联系方式: (略)

,新疆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下载(0)

相关企业

业主单位

新疆天山神木食品工业公司

企业信息 联系方式

推荐信息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