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参保单位
名称:广州市明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尚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2号之一101自编之六十六室
经核实员工:雷三权,身份证号码:(略)********6073,2020年09月076日发生工伤,2020年09月07日缴纳保费,属于先工伤后缴费情形,不符合工伤待遇领取的条件。因广州市增城区社会保险服务管理中心无法向你送达2025年8月22日邮寄的《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社会保险服务管理中心退款通知书》(穂增社保退字〔2025〕08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袁勇基、张皓文
联系电话:020—(略)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B区1133室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 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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