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基层法庭庭审设备采购(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正街南延伸段万象国际中心营销中心2号楼7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1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LYCCG-(略)
项目名称:基层法庭庭审设备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1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基层法庭庭审设备采购(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81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1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庭审管理设备、庭审收扩音设备、庭审记录设备、庭审证据展示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81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基层法庭庭审设备采购(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8)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基层法庭庭审设备采购(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时间:2025年10月09日至2025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正街南延伸段万象国际中心营销中心2号楼707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正街南延伸段万象国际中心营销中心2号楼707室
时间:2025年10月21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正街南延伸段万象国际中心营销中心2号楼707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介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磋商人公章,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请各磋商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名称:柞水县人民法院
地址:柞水县城中街137号
联系方式:(略)
名称:陕西龙宇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正街南延伸段万象国际中心2号楼707室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梁工
电话:(略)
陕西龙宇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08日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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