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拟委托具有养老护理技能培训资质的机构承接2025年来宾市养老护理员培训项目,现以公开询价方式确定承接机构,欢迎符合要求的培训机构报名参与,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来宾市养老护理员培训项目
二、询价单位
来宾市民政局
三、项目内容
1.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含初级、中级、高级),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规定》要求授课。
2.负责统筹安排每期的理论、实操培训课程。培训完成后,需组织参训人员进行职业技能考核,对考核合格的,颁发人社部门认定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考试不合格的,应免费组织一次补考。
3.负责落实培训期间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
4.能够同时承接50至100人培训。能够提供理论和实训教学,实训必需的设施设备、耗材等。能够在一个月内完成培训工作。
5.能够派专家到6个县(市、区)养老机构开展现场实操辅导。
(三)服务要求
1.合理有序制定培训计划,科学创新设计课程内容,结合理论与实操有针对性地制定课程,并提供备选课程,每节课程需附上对应授课专家的介绍材料。
2.培训方案需包含培训安全应急预案,为参训学员购买培训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项目经费预算(最高限价)
养老护理技能提升培训初级班项目控制价(最高限价)为37万元(初步按180人测算费用)。项目实行总价包干制,若项目周期内实际产生的费用超过中标价,则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服务期限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培训项目结束。
四、报价机构资格
(一)培训机构要求
培训机构资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与报价机构内部专业部门设置完善,分工明确,拥有较强老年人护理经验和培训能力的师资力量。须具备养老护理员培训及颁发人社局认证的养老护理员证资质。
(二)培训师资要求
应具备养老护理方面培训专家3人以上,专家应具备所授课程相应的理论知识和实操经验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关工作不少于2年。
五、询价文件提交要求
(一)询价文件须包含:
1.机构基本情况、资质证明、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相关身份证明。
2.同类项目服务合同复印件,相关荣誉情况。
3.培训方案、报价单(含项目费用支出明细表)。
4.能满足项目内容和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参与报价的机构应将规定的文件材料加盖公章,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密封包装,并在信封或其他密封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并对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以上文件请做好分类,按照机构情况、资质材料、报价、培训方案、其他材料的顺序排放。
(四)报价文件必须于2025年10月26日北京时间18时00分前密封递交(密封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至来宾市民政局(来宾市兴宾区新侨路566号608办公室),采用邮寄方式的请邮寄至来宾市民政局(来宾市兴宾区新侨路566号来宾市民政局608办公室),逾期(以邮戳为准)送达的报价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蓝先生
联系电话:(略)。
来宾市民政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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