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2025-10-20 来源: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显示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保山市人民医院2025年-2027年度医用液氧供氧服务 | ||
采购单位 | 保山市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保山市 | 公告时间 | 2025-10-20 |
拟采定唯一供应商 | 龙陵县永盛气体有限公司 | ||
预算金额 | ¥440.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燚飞、符晓芳、田富伟、刘祖豪、张磊、杨磊、龙翔、张志超、曹慕蓉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保山市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采购人:保山市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2025年-2027年度医用液氧供氧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拟采购服务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2025年-2027年度医用液氧供氧服务(包括生产、运输、安全装卸等配套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440.1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为医用液氧供氧服务采购项目,于2025年09月03日至2025年09月10日首次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截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0日23时59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共2家:龙陵县永盛气体有限公司与龙陵县神龙氧气厂。但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龙陵县神龙氧气厂主动提交《放弃函》,声明因与龙陵县永盛气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之规定,自愿放弃参与本项目投标。因此,本项目第一次公开招标中,实质性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仅剩龙陵县永盛气体有限公司1家。因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第一次招标依法予以废标。随后,本项目于2025年09月12日至2025年09月19日发布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截至第二次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9日23时59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仅有龙陵县永盛气体有限公司1家。因获取本项目(二次)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第二次招标依法予以废标。本项目两次公开招标均依法依规在指定平台完整发布公告,程序合法、公开透明。因两次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后,均仅有龙陵县永盛气体有限公司1家供应商实质性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故本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该供应商进行采购。
名称:龙陵县永盛气体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工贸园区龙陵园中园
2025-10-21至2025-10-27
开标方式:智能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保山市人民医院2025年-2027年度医用液氧供氧服务: 保证金金额:(略)(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转账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10-28 09:00 其他:详见本公告附件
(1)保山市人民医院2025年-2027年度医用液氧供氧服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保山市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略)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2号
联系电话:(略)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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