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水玻璃 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NGZB-2025-726
1.招标条件
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现需 水玻璃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组织公开招标对其采购。
2.招标范围
水玻璃 (液体硅酸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招标产品生产或销售企业, 销售企业需提供其所代理产品的授权文件及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5.报名单位为经销企业的须提供其销售品牌的授权书或代理资格证明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包1 | ||||||
序号 | 清单名称 | 规格/项目特征 | 单位 | 数量 | 采购单价(元) | 备注 |
1 | 水玻璃 | GB/T 4209-2022/L-330-37/优等品 | 吨 | 2100 | 1260 | 水玻璃水玻璃\优等品 散装液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起始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截止时间:至 2025年10月27日
已注册的供应商登陆中国黄金电子招标商务平台(https://(略)/ )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须先申请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并及时登录平台查看审核状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4.3 费用支付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费用、CA证书费用、保证金、中标服务费等款项均汇入以下账号(需使用投标人单位账户汇款,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汇款时请务必注明所参与项目的招标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户 名:中国黄金集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世博支行
账 号:1001 3206 1910 0020 478
行 号:1022 9003 2062
招标文件费用发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将于项目结束后按采购编号顺序统一开具,并发至供应商注册时预留的电子邮箱,请供应商自行登录邮箱下载、打印发票。
4.4 潜在投标人报名并成功完成招标文件费用交纳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1月10日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CA证书购买:
供应商在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上传的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及响应文件等,均须使用平台专用CA进行签署,未按规定使用有效CA证书签署导致文件无法上传、被认定无效、无法参加采购活动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CA证书办理及使用方法详见平台首页《关于升级中国黄金集团电子招标商务平台CA证书的公告》((略))以及操作手册((略))。
5.3 参与本次公开谈判的供应商须办理集团供应商级CA证书(费用:1000元/个*年)。
5.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及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略))上发布。
7. 投标保证金金额: (略) 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赵经理 |
电话 |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
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机场东路2号国家地理信息科技产业园中金科创基地1号楼6层 |
项目联系人 | 朱畅 |
电话 | (略) (略)6@qq.com |
招标文件费、保证金审核人 | 杨经理 |
电话 | (略) |
保证金退款联系人 | 朱畅 |
电话 | (略) |
CA办理咨询 | 刘经理 |
电话 | (略) |
异议受理人 | 刘经理 |
联系方式 | (略) 邮箱:liugang@chinagoldgroup.com |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人 |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管理服务部 王经理 |
联系方式 | (略) 邮箱:wangmz@chinagoldgroup.com |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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