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第七师胡杨河市关于电动自行车用电池
报废回收企业的信息公示
为提升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管理水平,构建安全、便利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根据《第七师胡杨河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师市办发〔2024〕13号)要求,现对辖区内2025年电动自行车用电池回收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用电池报废回收点
单位名称:新疆洪生登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ABL06P951
有限期限:2023年12月4日—2025年12月31日
联系方式:(略)
回收电池种类:900-052-31废铅蓄电池、锂电池
地址:新疆胡杨河市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二路802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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