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拱政工出(2024)4号地块配套道路项目设计服务采购的询价采购公告
一、询价人: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拱政工出(2024)4号地块配套道路项目设计服务采购
三、项目编号:GKXJ(略)3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五、工作内容:
1、项目地址:临半路旁的石塘产业园区
2、项目概况:本次设计道路为新建城市支路,道路位于拱墅区半山单元,起点为现状临半路,终点接产业园内部道路,道路总长度约65米,道路标准段宽14米,产业园内04地块内为本次新建非机动车停车场范围,面积约为521平方米,本次设计范围内现状为施工临时场地。
3、询价范围:本次询价内容包括现场踏勘、物探、石油管道精探、地形修测、地勘、方案设计(含深化、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概算调整)、施工图设计、图纸会审、施工期间及工程验收配合服务以及对本项目的其他设计总协调服务等。
六、报价要求:
1、人民币报价。
2、报价包括上述费用包含了物探费、精探费、地勘费、地形修测费、设计费、评审会议会务费,相关专家费、交通费、人工费、驻地费、生活办公设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一切费用,应价人须按报价函中的格式要求填写。
3、费用组成:
本次工程费用应包括询价文件所确定的设计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按合同规定精心组织和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设施、材料、技术、劳务、交通、差旅、现场服务及其它必须的全部费用。主要有以下内容:
①协助询价人取得石油管道安评报告;
②办理施工接水、接电、排污等相关手续费用均作为施工准备费综合考虑在投标费率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调整。
③工作完成后,承包人应及时进行封孔和原地面恢复工作,相关费用包括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④在投标中应充分考虑进场测量受气候变化、地下管线保护等一切不利因素,有关费用均包括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⑤根据有关审查部门的审查结论以及配合询价人在不超出设计范围内的必要调整和补充的有关费用;须提供的成果文件套数:详细书面报告 12套,电子报告3份(光盘刻录,含图形文件);
⑥参与施工验槽,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设计工作有关问题的现场服务费用;
⑦场地范围内种植有农作物及苗木的,如因测量原因需进行破坏的,须将赔偿费用包括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⑧因地质条件不明引起的风险费用包括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⑨因工作暂停后重新进场的二次进场费用;
4、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票。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价(以开启当天询价人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资质及以上和测绘资质(含工程测量)乙级资质及以上;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中级工程师(市政工程专业)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近三个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5、接受联合体应价。
八、成交原则:
1、采用最低总价(除税价)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除税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如出现最低总价(除税价)一致的情况,则采取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3、最高含税总价限价(略)元,超过总价限价的应价文件均无效。
九、商务要求:
1、结算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合同有效期内总价固定不变(若合同有效期内国家税率调整的,则相应调整)。提供全部施工图并经建设单位审查合格且施工图预算经审定后,支付至合同价的100%。
十、服务要求: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计任务完成止。
2、服务期限:道路设计服务期共计30日历天(其中:前期勘察及文件编制时间10日历天,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10日历天;初步(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5日历天)。
3、方案确定后的勘察布孔方案须经业主和设计单位确认。
十一、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报价代表为法人代表则无需提供)、资质证书、社保缴纳证明、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询价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严禁涂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文件用文件袋密封包装,密封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包装封面上应注明应价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在2025年10月23日15时之前不得启封”字样。未按要求包装导致询价人提前拆封的,后果由应价人负责。
3、报价文件份数:正本1份。
十二、报价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15时
2、地点:杭州市聚园路290号能源集团大厦5楼成本管理部(招投标中心)。
3、未在规定时间内送到的询价文件不予接受。若快递方式递交的,则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
4、快递单上备注项目名称。
十三、错误修正
报价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对发现计算、书写等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1)报价函总价与报价明细表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但报价函存在明显单位、文字错误的,则澄清、说明、补正;
(2)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3)除明显文字错误外,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有明显单位、文字错误的除外;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合计金额为准,修改综合单价;
(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对漏(缺)报项、多报项的处理:采购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响应总价中,但在评审时取有效响应供应商中该项最高报价计入报价评审。对多报及赠送项的价格,评审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审。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由评审小组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十四、联系方式:
询价人名称: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聚园路290号能源集团大厦5楼
联系人:付佳卉、沈晨熙
联系电话:(略)、(略)
纪检监督电话:(略)
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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