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普湖县昆都孜水库放水渠至公道牙闸连通工程已由岳普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岳发改(略)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为艾山江·阿不都卡地尔,招标人为岳普湖县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岳普湖县
2.项目规模:新建连通渠3.2km,设计流量3.81m3/s,配套渠系建筑物23座,其中渡槽1座,水闸11座,农桥10座,陡坡1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略)(略)01 | 岳普湖县昆都孜水库放水渠至公道牙闸连通工程EPC | 60 | 1410.62 | 新建连通渠3.2km,设计流量3.81m3/s,配套渠系建筑物23座,其中渡槽1座,水闸11座,农桥10座,陡坡1座。 对本工程的设计、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试运行管理、竣工交付及可靠性运行、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水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1、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准备、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工艺、竣工验收等)。 2、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审查、施工全过程的设代服务,出具符合相关规定的竣工图纸。 3、采购范围包括:与本工程范围内相关(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工程设备材料、配套材料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及安装等全部采购内容。提供本项目的全过程服务等。 |
E(略)(略)02 | 岳普湖县昆都孜水库放水渠至公道牙闸连通工程监理 | 60 | 22.0 | 新建连通渠3.2km,设计流量3.81m3/s,配套渠系建筑物23座,其中渡槽1座,水闸11座,农桥10座,陡坡1座。 对本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进行全程监理,并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EPC标段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及施工资质条件(1)施工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2)设计资质要求:水利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监理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EPC标段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是牵头单位人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2.设计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是设计单位人员,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3.施工单位拟派施工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4.监理标段: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及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类似工程监理或管理经验。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EPC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并满足以下要求: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项目的投标;②联合体成员之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明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各方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2)本项目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企业及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未纳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限制列入水利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重点关注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5)根据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欠薪源头预防和治理,保障农民工工资合法报酬权益。投标人可通过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或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证明自开具之日起有效期1个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有效期需在招标活动时效范围内,将原件的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按废标处理。)。联系方式: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陈阳,联系电话:(略),联系地址:喀什市多来提巴格路28号。联系方式:岳普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王根,联系电话:(略),地址:岳普湖县市政大道与纵一路16号。(注:EPC标段内的设计单位及监理标段内的监理单位无需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7)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略)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2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水利厅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岳普湖县水利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岳普湖县水管总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众诚恒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监管机构: | 岳普湖县水利局 |
联 系 人: | 图尔荪·热合曼 | 联 系 人: | 耿慧恩 | 联系人: | 岳普湖县水利局 |
电 话: | (略) | 电 话: | (略) | 电 话: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