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黑龙江 2.04百万元
2017-04-21

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地方税务局_办公楼维修粉刷改造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地方税务局
行政区域牡丹江市公告时间2017年04月21日 09:5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
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5日 09:20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菜园街书画苑楼1单元301室
预算金额¥203.5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建兴伟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地方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牡丹江市七星街4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建兴伟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菜园街书画苑楼1单元3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略)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地方税务局办公楼维修粉刷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MC(2017)029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地方税务局办公楼维修粉刷改造工程,招标人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地方税务局,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地方税务局办公楼维修粉刷改造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东三条路32号

2.3建设内容:室内外粉刷、更换地板、门、电气改造等维修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资金来源:自筹

2.5计划工期:2017年5月20日-2017年6月30日竣工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4月24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建兴伟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祥和大厦18B13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2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如四证合一提供四证合一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开户行许可证

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1人、施工员(工长)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质量检查员)1人、造价员1人。

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书专业要求是建筑工程专业,其中: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建筑工程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安全员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其它人员需提供相应岗位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经备案的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近一年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外省企业还须提供社保机构发放的密匙和养老保险查询网址、登录账户密码等,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养老保险是否真实。

近三年承担过类似业绩至少2项,必须提供以承揽过的工程,①经备案的施工合同②中标通知书③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且上述证明文件上必须真实、有效。

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外省企业需提供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备案材料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5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3、2014、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该财务报表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单位公章、注册会计师注册章及其注册会计师本人签名)。

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在黑龙江建兴伟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祥和大厦18B13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递交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报名成功的企业,于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4月29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到黑龙江建兴伟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祥和大厦18B13室)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购买招标文件资格,逾期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其他
8.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以书面方式并签字盖章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其中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期内提出异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依据黑建招[2015]4号《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注册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东三条路32号

联系人:孟先生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建兴伟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祥和大厦18B13室)

邮编:(略)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略)

2017年4月20日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下载(0)

相关企业

业主单位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地方税务局

企业信息 联系方式

推荐信息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