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山东
2025-10-20

公告正文

一、采购条件

山东高速舜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建始分公司项目临建水电材料采购已由山东高速舜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山东高速舜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建始分公司。

二、项目概况

根据工程施工生产需要,山东高速舜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建始分公司确定采购包件1:临建水电材料本次采购一批,要求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可靠、节能环保,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生产厂家提供供货、运输、质保及售后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具有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用良好。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信用要求:报价单位不得存在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三年内在经营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未被列入路桥股份及权属单位黑名单。

其他要求:

1、不同单位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股权、管理关系的申请人,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报价。

2、报价单位最多可对1个包件进行报价,且允许中1个包件。

3、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10-21 09:30:00到2025-10-23 17:00:00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10-23 17:00:00前将企业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如需)、经办人身份证等资质资料(以上加盖公章,保证复印件清晰)发送至指定邮箱((略)4@qq.com)领取电子版招标报价文件。邮件主题命名:舜通路桥包件1+临建水电材料+公司简称。

租赁文件:每包件售价0元。

报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10-26 8:00:00

报价文件盖章扫描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发送至邮箱(略)4@qq.com或以(顺丰)邮寄方式将报价单邮寄到湖北省恩施州建始县业州镇大湾槽山东高速项目部

联系人:孙高委 联系电话:(略)

六、其他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租赁人不予受理。

2、租赁人定于送交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评审,并于评审工作结束后15日内在山东高速舜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官网公开询价结果。

3、公告结束后,根据单位报名情况,如在规定比价日期前收到全部报价文件,可提前进行比价,以缩短租赁周期。

七、监督部门

本次租赁的监督单位为山东高速舜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略))

八、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山东高速舜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高速舜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建始分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恩施州建始县业州镇大湾槽山东高速项目部

联系人:孙高委

联系电话:(略)

联系邮箱:(略)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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