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为了开展漳平市乡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取消方案及立标定界项目(漳平市西园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取消方案)的招标采购工作,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根据《龙岩市生态环境局采购内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面向社会合格供应商进行招标前的市场询价。(备注:此次询价仅作为我局开展采购前的控制价参考。)
一、询价内容及要求
具体要求:根据《福建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与取消工作规则》(闽环保水〔2014〕18号)、《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和取消工作内部管理要求(试行)》(闽环保水〔2019〕4号)等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按照《福建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与取消工作规则》(闽环保水〔2014〕18号)、《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和取消工作内部管理要求(试行)》(闽环保水〔2019〕4号)等相关要求,完成漳平市西园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取消工作,包括资料收集、水质调查(不含水质监测)、水源保护区污染源调查、编制《漳平市西园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取消方案技术报告》,通过省级审查,并获得省政府批复。 | |||||
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18:00 | |||||
以下由供应商填写 | |||||
供应商(盖章): | 供应方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竞标商品情况 | |||||
产品 名称 | 相关依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 漳平市乡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取消方案及立标定界项目(漳平市西园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取消方案) | 《福建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与取消工作规则》(闽环保水〔2014〕18号)、《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和取消工作内部管理要求(试行)》(闽环保水〔2019〕4号)相关要求 | 个 | 1 | ||
合计: | / | / | / | / | |
备注:以上报价为含税价。 | |||||
其他需说明情况: / |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业绩:供应商承接过需由省政府批复的水源保护区取消的项目;
3.人员要求:供应商需具有一定的技术人员实力。
三、供应商需提交的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一个水源保护区取消项目的中标公告网址、合同;
3.一名环境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近3个月(不含公告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报价单(格式自拟,分项报价),报价应包含税费等其他所有费用;
注:上述要求提供的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提交报价单截止时间及地点
各供应商须于2025年10月21日18时前将报价单等相关材料邮寄或直接(需密封)提交漳平市外环西路26号(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
五、其他要求
1、报价供应商参与本次询价所提供的材料不予退还。
2、各报价供应商自愿无偿参与报价,所发生的费用自理,不得向询价人要求支付任何报酬、费用或主张其他权益。
六、联系方式
询 价 人: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
收 件 人: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 苏女士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zplpzz(略)@163.com
地 址: 漳平市外环西路26号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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