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湖北 9.8千万元
2025-10-2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rn

迎宾大道21号提档升级项目一期(EPC)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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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略)(略)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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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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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迎宾大道21号提档升级项目一期(EPC) (项目名称)已由黄石市黄石港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505-(略)-01-(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黄石市黄石港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黄石市黄石港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黄石港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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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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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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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黄石市黄石港区迎宾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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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拆除、装饰装修和提升改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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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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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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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提供本项目工程范围内的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试验及验收、移交及保修等工作,对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全面负责,并对与总承包相关联的工作提供支持和配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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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专业设计: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消防、弱电、节能设计、给排水、综合管线及配套附属、景观设计、泛光设计、玻璃幕墙设计等方案至施工图阶段的工程设计及方案报建配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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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材料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直至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涉及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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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包括拆除、装饰装修和提升改造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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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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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1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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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约9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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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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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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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1)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业绩要求:近5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承接过1项投资额不少于9800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类似业绩已完工或在建项目均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在建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工业绩以交竣工时间为准。 其中独立承担或者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者成员单位承接的业绩均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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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单位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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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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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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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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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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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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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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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略))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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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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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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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相应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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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担任过投资额不少于9800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合同协议书。若合同未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和投资规模,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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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若为联合体,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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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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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上传。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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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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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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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黄石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下同)(网址:(略))进行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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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1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操作手册—黄石招投标业务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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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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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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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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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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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依据《黄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定标工作指引(试行)》(黄公共资源局发〔2023〕1号)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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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本项目采用 “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如有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问题请咨询品茗技术人员,电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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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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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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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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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黄石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略))、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略))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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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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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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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黄石市黄石港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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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黄石市黄石港区黄石大道芜湖路17号1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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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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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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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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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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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黄石港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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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湖滨大道18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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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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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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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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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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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0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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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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