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本采购项目鸿舰特种封头制作(PGHJZJHGXHD(略)3113)采购人为四川鸿舰重型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 项目名称:鸿舰特种封头制作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流通型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本次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销售类似业绩(提供至少一份合同及其对应部分结算发票)。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提供营业执照。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8日23时00分至2025年10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略)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5. 响应文件的递交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略)、(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采购人: | 招标公司: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电话: | 电话: |
通过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向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并附必要的证明文件。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lihairong@(略)
9.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略)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10. 其他事项注:1.如正文部分与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时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为准。其他未尽事宜见标段(包)详情及其附件要求。
2.本项目投标人接到中标短信后,应从中标通知接收之日起一个月内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及时缴纳,否则可能无法获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3.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开标时间设置方式为点对点方式,24小时为一日。
4.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开标后无不可抗力原因撤销投标文件的视为弃标,按非正当理由弃标行为进行处罚,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5.本招标文件最后一章中的“鞍钢集团采购廉洁诚信承诺书”必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随投标文件一并上传,否则投标无效。
6.“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首页“重要通知”、“系统通知”栏目中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规定等。这些栏目的发布内容,是本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认真阅读。
7.相同品牌产品,制造商及其代理商(流通商)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方式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货物除外),除最低价投标价有效外,其余投标人予以否决。
8.本项目招标人为四川鸿舰重型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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