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广东 2.59百万元
2025-10-20

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汕头市公安局PDT系统安全加固及终端设备升级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汕头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16:4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略)
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09:00
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略)
预算金额 ¥258.(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略)
采购单位 汕头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略)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泓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略)
附件:
附件1 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docx
附件2 汕头市公安局PDT系统安全加固及终端设备升级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略)02).zip
附件3 委托协议.pdf
项目概况

汕头市公安局PDT系统安全加固及终端设备升级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1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25ZC127

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安局PDT系统安全加固及终端设备升级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89,15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汕头市公安局PDT系统安全加固及终端设备升级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589,15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汕头市公安局PDT系统安全加固及终端设备升级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589,15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系统安全加固及终端设备软件升级,系统运行保障服务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部(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部(总公司)授权的,总部(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则应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2025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则应提供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则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头市公安局PDT系统安全加固及终端设备升级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头市公安局PDT系统安全加固及终端设备升级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略).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适用允许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④投标人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

(3)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至 2025年10月2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略)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略)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略)。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略)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略)。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略)),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请投标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本项目的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前30分钟内登录系统进行签到。
6.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8.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略))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公安局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88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泓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小姐

电 话:(略)

广东泓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0日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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