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为加强施秉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自然资源的保护,坚决防范和遏制严格保护区游客遇险、森林火灾等安全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黔东南州森林防火十严禁》等法律法规规定,施秉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和风景区管理局起草了《施秉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进入施秉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严格保护区开展游览活动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邮寄信件、拨打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0月26日
邮寄地址:贵州省施秉县城关镇环城路(施秉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和风景区管理局)
邮编:(略),联系单位:施秉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和风景区管理局
联系电话:(略)
附件:施秉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进入施秉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严格保护区开展游览活动的决定(征求意见稿).docx
2025年10月17日
施秉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和风景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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