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富顺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富顺县水库管理服务中心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富发改发[2024]150号 | ||||
建设地点 | 自贡市富顺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更换精准曝气系统30套、风机30套,更新在线水质监测设备80套,改造污泥脱水系统20套、加药系统20套、自控系统20套。富顺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1.215万吨/天,更新改造后,削减主要污染物COD排放约680吨/年、氨氮排放80吨/年;年节约能耗约360万kw.h;出水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略).0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10-17 00:00至2025-10-22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10-17 00:00至2025-10-22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一)申请人业绩要求: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个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二)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技术人员2名; 2.上述人员均须具备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或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并附网站查询截图,应是申请人本单位人员(申请人单位工作满6个月以上,并应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 (三)本项目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四)各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将资料发至QQ邮箱:(略)@qq.com,招标人将对收到的资料进行审查。 | ||||||
联系人 | 钟老师 | 联系电话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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