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院内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废气处理装置废活性炭定期更换及处置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为严格落实环保法规要求,保障医院废气处理装置的稳定高效运行,切实维护院内及周边环境安全,为保障废气处理持续达标,拟选定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接废活性炭更换及处置工作,即每年分两次按计划实施(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诚信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诚信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诚信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1.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1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2.要求:报名须提供比选报名表(比选公告附件下载),供应商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的可不提供)一套(加盖公章)。
六、本次必选联系事项
1.报名联系方式
名称: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南京市浦口医院)招标办
地址:南京江北新区南浦路298号(京新院区)
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 (略)
2.答疑联系方式
名称: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南京市浦口医院)总务科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 (略)
七、招标项目接受价格监督
比选报名表.docx
院内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废气处理装置废活性炭定期更换及处置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为严格落实环保法规要求,保障医院废气处理装置的稳定高效运行,切实维护院内及周边环境安全,为保障废气处理持续达标,拟选定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接废活性炭更换及处置工作,即每年分两次按计划实施(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诚信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诚信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诚信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1.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1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2.要求:报名须提供比选报名表(比选公告附件下载),供应商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的可不提供)一套(加盖公章)。
六、本次必选联系事项
1.报名联系方式
名称: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南京市浦口医院)招标办
地址:南京江北新区南浦路298号(京新院区)
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 (略)
2.答疑联系方式
名称: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南京市浦口医院)总务科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 (略)
七、招标项目接受价格监督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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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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