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浙江
2025-10-16

公告正文

浙江金华易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金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现就浙江金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液体聚合氯化铝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浙江金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液体聚合氯化铝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YCZB2025-CGFW59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中介(非政府采购)

(五)采购需求:

标项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选定家数

简要规格描述

浙江金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液体聚合氯化铝供应商入围采购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经考核合格可续签,每次续签期限不超过(含)1年,续签次数不超过(含)2次。

选定2家

详细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六)本项目谢绝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国内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从事生产液体聚氯化铝的生产厂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自身环评批复报告【报告含净水剂(或者水处理药剂)聚合氯化铝(或聚氯化铝)生产许可】。

(2)投标人必须拥有药剂运输能力,可自行运输,或者委托运输。采用自行运输的需提供运输车辆行驶证、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采用委托运输的需提供有效的委托运输合同(合同有效期至少1年)。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16时止(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二)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三)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五)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供应商在线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如IP地址相同,系统会自动识别,并判定为响应无效,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相关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

(一)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14时30分。

(三)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室三。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4日14时30分。

(二)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室三。

六、投标保证金:无。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信息发布媒介: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略))、浙江政府采购网((略))。

(二)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特别说明: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五)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六)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八)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略))。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金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南街41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华易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路959号科信大厦13楼

传 真:(略)

电子邮箱:yichengzbdl@163.com

项目报名联系人:余秋丽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略)、(略)

项目负责人:孙琦

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略)

质疑联系人:傅欣

质疑联系方式:(略)、(略)

注:本招标公告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采用24小时制。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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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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