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编纂出版《福建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编纂出版《福建公路》项目。
2、项目编号:MJGC(略)。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所属行业 |
1 | 1-1 | 编纂出版《福建公路》项目 | 1项 | (略) | 否 | (略) | 8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磋商响应声明;
(2)资格证明文件;
法定条件:
1)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声明函;
2)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3)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4)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5)财务状况报告;
6)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11)接受联合体磋商。
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图书出版许可证》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磋商保证金。
5、供应商报名期限(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 10 月 21 日]至[2025年 10 月 27 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进行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收。
6、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方式: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榕城广场5号楼3层】,方式【A. 现场方式报名办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事宜的供应商须至我司进行书面登记。B. 邮件方式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事宜的供应商,务必先电话联系】。
关于供应商名称: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应与报名登记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除能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我司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出账账户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7、采购文件售价:磋商文件(纸质版/电子版)售价50元,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磋商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 10 月 31 日 9 : 00 ](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榕城广场5号楼3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 10 月 31 日 9 : 00 ](北京时间),地点: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榕城广场5号楼3层)。
10、公告期限:
10.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本项目相关网站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2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的期限保持一致。
11、以上如有变更,以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关注。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19号
联系人:王影杰
联系方法:(略)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榕城广场5号楼3层
联 系 人:辜兴财
联系方法:(略)/(略)转8812/8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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