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四川
2025-10-15

公告正文




为推动我院高质量发展,医院拟租赁检验、病理相关设施设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来院参与询价。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投标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①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②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本单位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备案凭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

二、邀请方式:

在广安市中医医院官网以公告方式发布。

三、租赁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询价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 .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

2 .地点:广安市中医医院采购科

3 .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报名。

五、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17 日15 点00分(北京时间)。

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广安市中医医院门诊4楼会议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询价地点:广安市中医医院门诊4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中医医院

通讯地址:广安市广安区翠屏路1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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