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武夷山市税务局大王峰北路13号三楼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受国家税务总局武夷山市税务局委托,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FJZC-2025-22、国家税务总局武夷山市税务局大王峰北路13号三楼改造工程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武夷山市税务局大王峰北路13号三楼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FJZC-2025-22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略)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略)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国家税务总局武夷山市税务局大王峰北路13号三楼改造工程 | 1.00 | (略) | 项 | 建筑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绿色建材: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关于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特别提示 |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未提供承诺的部分则须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特定资格条件1 |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
特定资格条件2 | 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5日]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到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武夷山市百花路235号)。潜在供应商需办理报名手续,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办理报名手续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与质疑。
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采购文件售价:0元。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10月20日] [上午9:30] (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武夷山市百花路235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9.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武夷山市税务局
邮 编:(略)
地 址:福建省武夷山市迎宾路5号
联系方式:舒先生
联系电话:(略)
10.代理机构: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邮 编:(略)
地 址:武夷山市百花路235号
联系方式:小饶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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