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物联网水表及机械水表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物联网水表及机械水表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11 月 12日 11: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RT(略);
项目名称:物联网水表及机械水表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采购物联网水表及机械水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以合同中约定的时间作为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的规定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5)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7)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 2025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 10:00 至 14:00,下午 16:0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线上;
方式:(1)供应商登陆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略)#/home,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注册成为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正式供应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 月12日 11: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随行易交易(新疆)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 11月 12日 11: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供应商登陆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略)#/home,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 右边选择
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
2、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商须登录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在使用商须登录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有问题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70-5191进行咨询。
6、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特别提示:
1、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工程项目为 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 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拜城县城乡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拜城县
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睿泰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二工街道河南东路38号天和新城市广场B座2309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璐璐
电 话:(略)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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