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砚山汇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厢式冷藏货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到砚山汇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砚山县干河乡碧云村委会布标工业园区四期19号厂房)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砚山汇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厢式冷藏货车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84万元;
(三)采购需求:纯电箱式冷藏货车(详见比选文件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四)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具有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四)参与比选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六)参与比选人为经销商的,需要提供所比选产品的厂家授权(同品牌同型号产品厂家及授权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比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持报名函(详见公告附件)到砚山汇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砚山县干河乡碧云村委会布标工业园区四期19号厂房)领取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或者以邮件的方式将上述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略)37@qq.com。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上午8:00至2025年10月2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砚山汇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地址:砚山县干河乡碧云村委会布标工业园区四期19号厂房)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2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点:砚山汇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地址:砚山县干河乡碧云村委会布标工业园区四期19号厂房),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及公告期限
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比选公告在“砚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名称:砚山汇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二)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干河乡碧云村委会布标工业园区四期19号厂房。
(三)联系人:杨老师
(四)联系电话:(略)
八、附则
(一)报名函
砚山汇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1日
附件
报 名 函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报名参加(项目名称) 项目的比选,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比选公告的规定,准时报送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注:请如实填写本表,并附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到场报名的,提供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的材料均需价格公章)。
申请人: (盖章)
2025年 月 日
一审:殷祥芳 二审:蔡忠祥 三审:陈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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