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江苏 11.82万元
2025-10-1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狱法庭庭审设备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狱法庭庭审设备改造项目

2. 采购方式:询价

3. 预算金额:11.82万元

4. 最高限价:11.82万元

5. 采购需求: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狱法庭庭审设备改造项目,在充分利用法庭现有设备和市中院现有资产外,通过新增采购音视频编解码器、数字音频处理器、麦克风、摄像头、视频分配器、视频切换器等设备,将设备接入中院智慧庭审平台,并与全国法院“一张网”办案平台进行对接,实现监狱法庭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和远程提讯。(详细内容见本询价文件第四章)

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13日08:30到2025年10月16日18:00时。

2.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街道中南世纪城1期2号楼10楼;

3.方式:凡自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规定时间内携带单位介绍信、个人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注:未参加本采购项目报名及购买询价文件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本项目的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街道中南世纪城1期2号楼10楼。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0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街道中南世纪城1期2号楼1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府南路1号

联 系 人:葛先生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街道中南世纪城1期2号楼10楼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先生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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