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定安县农业科技发展中心
2025年化学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化肥
减量技术示范点遴选公告
为做好2025年化学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化肥减量技术示范推广工作,根据《定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定安县2025年化学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定农字〔2025〕6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向社会公开遴选一批化肥减量技术示范点,现将遴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在我县辖区内从事主要农作物种植的示范点,种植主体含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或个人。
二、遴选程序
(一)申请示范基地须在规定期限内向定安县农业科技发展中心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表。
(二)定安县农业科技发展中心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到实地考察审核,经单位班子会议讨论并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化肥减量技术示范点。
三、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一)示范点要有土地使用权相关证明。
(二)示范点必须是在我县境内从事主要农作物种植。
(三)示范点地块需集中连片,有利于生产技术展示推广。
四、示范基地职责
(一)示范点要配合定安县农业科技发展中心做好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工作。
(二)示范点对定安县农业科技发展中心提供的物资只能用于示范点内技术示范使用。
五、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2025年化学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示范点申请表(见附件)。
(二)示范基地主体为企业、合作社、村集体、家庭农场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主体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按手印。
(三)示范点土地使用经营权相关证明。
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定安县农业科技发展中心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报送至定城镇岳松路第二办公区定安县农业科技发展中心123室。
联系人:吴育富。联系电话:(略)
特此通告。
附件:2025年化学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示范点申请表
定安县农业科技发展中心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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