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5G线上渠道管理平台(重新招标-第三次)招标公告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就5G线上渠道管理平台(重新招标-第三次)(以下简称“平台”)(非政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实施,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SCM(略)35-2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采购内容:采购人需建设部署一套5G线上渠道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具体要求如下: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平台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含税合计的限价(元) | 备注 |
5G线上渠道管理平台 | 1 | 套 | 1、功能要求: 5G线上渠道管理平台系统包含以下关键功能模块:页面受理、页面激活、接口预受理、接口激活、订单管理、规则管理、系统管理、接口管理。 2、性能要求: 在线用户数不低于200、页面浏览响应时限小于2秒、业务查询时限小于2秒、业务办理响应时限小于5秒、整体可靠性99.99%以上。 3、平台对接要求: 主要对接系统包含且不限于:代理商管理系统、融合BOSS、物流平台、支付平台、无纸化系统、反诈平台、阿里云活体认证。 4、第三方软硬件和其他: 本项目涉及的操作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服务器(最多10台)由采购人提供,除上述软硬件外,为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要求的其他所有的第三方软硬件产品均需由投标人提供。 采购人提供的软硬件明细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相关章节内容。 | 680,000.00 | / |
以上配置为采购人的最低要求,投标人投报的平台配置和性能指标等不得低于上述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及要求”。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未被华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或投标资格;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资质要求:无。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25年9月28日起至2025年10月1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天马路79号白马湖数字电视产业园E座8楼801室
售价(元):免费
获取方式:华数招标采购信息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首页招标公告部分或进入“招标公告”-“采购公告”中选择采购项目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第八条电子招投标说明)。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下午13:30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线上):华数招标采购信息平台((略))
地点: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天马路79号白马湖数字电视产业园E座8楼811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20日下午13:30
地点: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天马路79号白马湖数字电视产业园E座8楼811会议室
七、投标保证金:无。
八、电子招投标说明
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华数招标采购信息平台((略))”进行招投标活动;
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供应商入驻”,进行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华数招标采购信息平台主页CA申领流程”;安装“电子投标客户端”----前往“华数招标采购信息平台-下载专区-电子投标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具体操作指南:详见华数招标采购信息平台“帮助中心”相关文档。
3、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华数招标采购信息平台,在首页招标公告部分或进入“招标公告”-“采购公告”中选择采购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电子投标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
5、采购人将依托华数招标采购信息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6、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处理;
7、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华数招标采购信息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华数招标采购信息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除招标文件有约定外,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时,应按照以下方式处理:①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②因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未解密的,在征得采购人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延长解密时间或延期解密;③因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未解密或经延长、延期仍无法解密时,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9、电子招标的终止:电子招标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可终止电子采购活动:①华数招标采购信息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②华数招标采购信息平台功能模块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③华数招标采购信息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④其他华数招标采购信息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保证电子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经评标委员会评估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开展电子招标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0、通过“华数招标采购信息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电话:(略)/(略)。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九、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a)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b)被授权人身份证;
c)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d)未经华数供应商认证的潜在供应商须按华数招标采购信息平台要求进行认证。
3、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采购人: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天马路79号华数数字电视产业园E座8楼801室;
5、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天马路79号华数数字电视产业园E座8楼801室
联系人:何曼昕
联系电话:(略)
6、监管部门: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纪检室。
十、报名联系方式:
采购人: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天马路79号白马湖数字电视产业园E座8楼801室
联系人:何曼昕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cmzb@was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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