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辽宁 38.0万元
2025-07-10

公告正文

一、比选条件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其他办公用品及食堂备品配送服务项目”采取比选方式采购,欢迎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前来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规模: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其他办公用品及食堂备品配送服务项目(详见项目需求)。

范围:本比选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比选范围为:

(001)择优确定3家入围单位,为保障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各办公区卫生间、食堂、饮水间、会议室和各项设备设施正常运转,提供卫生纸、洗手液、餐盘、保鲜膜、净水机滤芯、瓶装水等备品的定期配送和安装等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其他办公用品及食堂备品配送服务项目”)比选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1.合格比选申请人须满足的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不符合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分支机构参与比选活动。

5.在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有效期内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比选申请人不足5家的,不得开启比选会议。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7月10日08时30分到2025年7月17日16时30分;

2.获取方式:

现场购买,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317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在线购买方式: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略)),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下载完成后,可提供纸质标书邮寄。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采购文件。

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略)(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3.获取比选文件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4日下午13:30时;

2.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比选活动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7月24日下午13:30时;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第六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其他

1.项目预算:38万元/年(后续年度预算以当年预算批复为准)。

2.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视合同履约情况,合同一年一签。

注: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八、监督部门

比选活动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相关监督管理部门。

九、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胜利路38号

联系人:甄伟

电话:(略)

邮箱:/

比选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李想、吴禹霖

电话:(略)

电子邮箱:lngczb@163.com

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号:(略)03330

邮编:(略)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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