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关于选任宜都市鑫浪陶瓷有限公司和宜昌盛尚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的公告 |
报名截止时间:2025-10-15 1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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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 关于选任宜都市鑫浪陶瓷有限公司和宜昌盛尚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选任办法》规定,现将宜都市鑫浪陶瓷有限公司、宜昌盛尚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宜都市鑫浪陶瓷有限公司(简称鑫浪陶瓷)于2012年11月30日登记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卫生陶瓷洁具、陶瓷制品制造、销售等,注册资本500万元。鑫浪陶瓷所有财产已在执行过程中处置完毕,现有资产约700万元(含应收债权),已知债务约1400万元。 宜昌盛尚建材有限公司(简称盛尚建材)于2012年11月30日登记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建材及建材制品、陶瓷生产、销售等,注册资本80万元。盛尚建材目前无财产,已知债务约97万元。盛尚建材与鑫浪陶瓷可能存在公司人格混同情况。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编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隶属于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及其派出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选任办法》第八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申报机构及其派出人员至申报日未结破产案件不超过三件。 三、申报方式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报名,线下提交书面申请书一份及与申请书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等至宜都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4号窗口,申请书应包括申报机构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方案和流程、机构优势、报价方案、自愿接受法院对报酬调整的承诺书等内容。 四、申报时间和选任方式 申报及提交书面资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17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机构,由评审委员会书面评审后确定3家申报机构进行网上随机摇号,摇号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17时。至申报截止时间,申报机构不足3家的,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隶属于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级管理人中随机指定。 报名联系: 宜都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4号窗口 杨歆甜 电话:(略) 二〇二五年十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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