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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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宁县早胜镇街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购置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99)其他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5-10-21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10-24 17:00:00 |
采购单位 | 宁县早胜镇人民政府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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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县早胜镇街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购置项目001 | QYXEYXYGGC(略) | 货物 | (略).0(元) |
公告内容
宁县早胜镇街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视频监控系统
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宁县早胜镇人民政府对“宁县早胜镇街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购置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被邀请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一、文件编号:QYXEYXYGGC(略)
二、项目名称:宁县早胜镇街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购置项目
三、采购需求:购置热源厂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及其他附件等(含运输、安装、调试等具体参数及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四、招标控制价:(略).00元 大写:伍拾玖万元整
五、采购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
六、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七、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并附相关证件逐页加盖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授权书必须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否则无效(见格式文件要求);
3.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见格式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5年10月21日8时30分至2025年10月23日17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17时00分。
3.竞价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17时00分。
4.本次竞价各供应商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
十一、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胶装、签字并加盖公章),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宁县早胜镇人民政府;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宁县早胜镇人民政府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早胜镇南大街16号
联系人:张海刚
联系电话:(略)
2025年10月20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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