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
电子票据云平台升级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表
采购需求单位(全称) |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 |
需求部门 | 财务科 |
项目名称 | 电子票据云平台升级服务 |
项目内容 | 1、为了防止重复报销等行为,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广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工作的通知》(渝财非税〔2025〕12号)文件要求,要求开展跨省报销工作,实现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查验互认、报销锁定和报销信息反馈。 2、按照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修订的《财政电子票据数据规范(试行)》要求,以及保证入账报销的业务需要,报销单位(如商保公司、其他保险机构或财务部门)需要更多数据要素规避其报销流程和风险控制,则需对现有电子票据系统的数据字段进行增加和优化。 对医疗电子票据开具接口进行升级,包括门诊、住院、挂号、体检等。 |
采购限价 | (略)元 |
拟定采购供应商(全称)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 1、目前全重庆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平台均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承建,我院按照财政局要求已经于2020年正式购买及使用该系统,该公司提供的开票系统能保障数据的准确性,各系统的兼容性、稳定性及后续的运维服务质量,降低项目交互风险和运维成本。 2、本项目需要供应商对原有信息系统提供接口功能改造的服务,考虑到软件著作权属于原软件开发企业,并未开放源代码给使用方,为实现与现有信息系统无缝对接,数据改造的高效性,该公司作为原系统的开发及主要维护方,熟悉系统的源代码、数据结构和业务逻辑,可保证数据在更新维护过程中的安全,并确保医院电子票据业务的连续性,减少因系统故障或更新维护不当造成的医疗服务中断风险。为能够确保维护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保障软件运行的稳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此该项目只能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
公示时间 | 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 |
报名资格条件 | 供应商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及其它要求的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方式报名: 1.供应商和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已“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产品代理授权书、法人委托书(需明确授权范围)、身份证复印件;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slyzbb9518@163.com 报名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报名资格条件扫描件等资料到以上电子邮箱,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命名,待审核通过后以邮件形式发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备注:
1.以上陈述是否真实,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
2.公示期内如无异议,本院将进行该项目采购;
3.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书面反映至采购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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