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四川 20.0万元
2025-10-20

公告正文

宜宾市医疗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建设

运营项目供应商比选公告

1. 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医疗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建设运营项目。

(二)项目主体:宜宾市公服集团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服医产公司”)。

(三)背景和目的:公服医产公司拟通过比选方式,公开遴选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共同推进宜宾市医疗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建设运营项目工作。中选单位将负责提供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并与公服医产公司开展合作运营,运营所获收益按中选约定比例进行分配。

2. 技术要求2.1. 功能概述

软件平台根据医疗机构和业主方需求,可采用云端和本地化混合部署方式,可通过API接口等方式与“宜宾市药械采购信息服务平台”对接,支持打通账号体系、支持集成软件平台作为“宜宾市药械采购信息服务平台”子模块,提供公服端、医院端、供应商端等不同入口,提供PC端、移动端等多端操作。

2.2. 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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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其他要求

(1)支持通过API接口等方式对接“宜宾市药械采购信息服务平台”,作为该平台内置功能模块,实现深度集成融合。

(2)提供互联网等多方式接入设备,包括但不限于RFID模块、蓝牙模块、WIFI/有线网络等方式,并提供盘点工具等设备。

(3)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各类功能,并根据业主方实际需求,提供自定义功能开发,自定义功能开发需在60日内完成。

(4)支持功能模块化,可按医疗机构不同需求,按需提供对应模块化系统。

3. ★商务要求3.1. 建设服务期限

系统建设: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内,完成带“★”功能部署,60日内完成带“●”功能部署上线;

案例实施:供应商自收到甲方实施通知90日内,完成资产盘点、培训等服务。

服务期限: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三年,三年内需运用AI实施系统迭代优化并接入DeepSeek等AI平台。

3.2. 质保要求

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经验收合格之日起,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系统的调试、维护及升级,运维服务期内免费维保,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上门服务。

3.3. 运营分成比例及支付方式

(1)项目营收分成比例是指甲方根据项目营收需支付给供应商费用的比例。

(2)因本项目模式为合作运营,乙方完成系统上线,配合甲方完成医院实际落地案例并收到医院相应的款项后,乙方提供足额增值税发票,甲方自收到最终用户方相应款项及乙方发票90日内,支付乙方已收到款项部分约定的分成比例。

3.4. 履约保证金

金 额:人民币20万元整(大写:贰拾万元整)。

交款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我公司(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注1.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成交供应商完成系统上线并配合我公司完成至少1个医院实际落地案例后90日内,由我公司一次性无息退还至成交供应商。

2.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中标供应商不履行与我公司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我公司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3.5. 服务要求

(1)提供至少一名驻场人员,负责系统的日常巡检、维护,解答医疗机构及我公司在系统使用、维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

(2)在系统、项目推行过程中,提供至少五名驻场专员负责医院端资产盘点、资产录入等相关工作。

3.6. 培训要求

(1)培训地点按我公司及我公司实际需要确定。

(2)免费提供人员的培训,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拟定详细的系统实施计划,含客户化修改、测试、试运行、培训及上线计划。承诺保证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上线及上线系统的基本平稳。

(3)培训对象包括系统管理员、管理人员、操作员,系统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为系统中涉及的相关技术内容;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为系统流程和相关管理思想;操作员为系统的操作培训等。

3.7. 知识产权要求

(1)供应商在本项目使用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并依据实际情况对采购标的涉及的知识产权的进行处理。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甲方享有永久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5)如采购项目涉及知识产权时按照此条要求执行。

(6)供应商须对上述所有内容单独进行承诺,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3.8. 其他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上述要求,自筹资金全面建设本项目,包括提供软件、硬件、服务器或云资源、网络、信息等安全保障、现场实施、培训、系统定期巡检、系统运维等项目服务,

(2)满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有关规定,并通过三级等保测评,支持按业主方要求设计信息数据架构,支持按角色、记录、属性设定业务与数据权限。

(3)供应商所提供的软件、硬件等设施,支持无条件接入其他厂商,并配合业主方技术人员完成相关对接工作。

(4)供应商提供详细的项目运营方案,与业主方合作运营。

(5)提供现场安装调试服务、维护服务等,以保证对用户服务需求的快速响应。在系统稳定运行前,必须提供驻场服务。

(6)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实质性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能响应业主合理需求、未达到约定服务标准或未按进度要求履行合同义务,经业主书面催告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纠正的,我公司有权单方面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在此情况下,我公司可就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重置成本、延期损失、律师费等)向供应商提出索赔。

4. 比选条件

(一)参选方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二)参选方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参选方基本情况介绍

2.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代表参与须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书(附件1)

5.承诺函(附件2)

6.报价表(附件3)

7.服务应答表(附件4)

8.商务应答表(附件5)

9.供应商应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至少包括①系统创收方案;②增值运营方案;③业务拓展方案)

注:每份佐证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按顺序提供。

5. 比选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2025年10月24日10:00前,供应商现场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递交至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三江明珠2幢2单元6楼公服医产公司606办公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2)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需胶装并密封(一正一副,电子文档一份),密封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比选时间:2025年10月24日10:00。

(4)比选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三江明珠2幢2单元6楼公服医产公司604室。

6. 比选方法

(1)成立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成员:共5名,由我公司各相关部门分别推荐一名正式工作人员共同组成;监督人员:1名,按公司相关要求确定。

(2)比选流程

1.在宜宾市公服集团微信公众号、宜宾市公服集团医产公司微信公众号、宜宾市药械采供信息服务平台发布《宜宾市医疗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建设运营项目供应商比选公告》,参选供应商通过现场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报名参加比选。

2.评审小组成员查看各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对文件资料内容进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信息,直接取消比选资格。

3.评审小组按照综合评分细则对参选供应商报价及综合实力等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选供应商,若因中选供应商违约、提供虚假材料、无法履行合同、自行放弃等原因不能正常履约的,由公服医产公司另行确认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包括不限于由第二名成交供应商递补或重新开展遴选活动)。

4.比选结果交由公服医产公司审议通过后,在宜宾市公服集团微信公众号、宜宾市公服集团医产公司微信公众号、宜宾市药械采供信息服务平台公示中选结果。

5.由公服医产公司与中选供应商签订《宜宾市医疗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建设运营项目合同》。

(3)联系方式及地址。

1.联系人:文仁虹;联系方式:(略)

2.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三江明珠2幢2单元6楼公服医产公司

附件:1.授权书

2.承诺函

3.分项报价表

4.服务应答表

5.商务应答表

6.供应商应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7.合同草案

8.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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