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四川
2025-10-20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泸县2027年、2028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名称)勘察设计初步设计一标段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泸县2027年、2028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名称)已由泸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泸县2027年、202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先行开展勘察设计招标的函、泸县发改行审函【2025】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投入(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泸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县发改行审函【2025】1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恒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泸州泸县。

2.2 建设规模:202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9万亩,包括新建项目6万亩和改造提升3万亩,预计投资(略)万元。新建项目涉及天兴镇、福集镇、玄滩镇、得胜镇、奇峰镇、毗卢镇等6个镇;改造提升项目涉及云锦镇、兆雅镇等2镇。202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拟建设10万亩,预计投资包括新建项目6万亩和改造提升4万亩新建项目,新建项目涉及玉蟾街道、得胜镇、兆雅镇、太伏镇等4个镇(街道),改造提升项目涉及玄滩镇、石桥镇等2个镇。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项目区地形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设计、预算、招标控制价、 工程量清单及实施方案编制的全部内容及后续服务等工作。满足该项目设计阶段所需的全部地形图测量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需完成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并通过技术审查等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一标段:新建项目涉及天兴镇、福集镇、玄滩镇、得胜镇、奇峰镇、毗卢镇等6个镇;改造提升项目涉及云锦镇、兆雅镇等2镇;二标段:新建项目涉及玉蟾街道、得胜镇、兆雅镇、太伏镇等4个镇(街道),改造提升项目涉及玄滩镇、石桥镇等2个镇。

3.质量标准:工程测量符合国家现行合格标准和要求,设计满足国家现行设计合格标准和要求及《四川省高标准农田设计技术细则(试行)》、《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DB51/T 3062-2023)。。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建设规模为 1 万亩及以上高标准农田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业绩

勘察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牵头人负责项目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递交、缴纳履约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2日起投标时间截止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略)),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1-14 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泸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泸县玉蟾大道444号

邮 编:(略)

联 系 人:聂老师

电 话:(略)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五块石路 12 号 2 栋 14 层 1 号附 5 号

邮 编:(略)

联 系 人:黄老师

电 话:(略)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日期:2025年10月20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信息来源:(略)-1b2d-4db3-a473-(略)a2fb5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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