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福建 26.0万元
2025-10-20

公告正文

泉州市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安溪县妇幼保健院职工食堂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安溪县妇幼保健院职工食堂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QZDZ(略)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磋商保证金(元)

1

1-1

安溪县妇幼保健院职工食堂服务项目

1(年)

(略).00

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合同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仅预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报名

6.1 报名期限:为2025年 10 月 20 日至2025年 10月 27 日止。

6.2 报名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A幢403室

7.采购文件的获取

7.1供应商应在报名期限内,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购买采购文件,逾期或未购买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收。[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报名信息(含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编号等)。报名时间: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7.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包,缴后不退。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11 月 3 日 15:00 (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11 月 3 日 15: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A幢403室

10.公告期限: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安溪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安溪县城厢镇建安南路1188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法:(略)

12.代理机构:泉州市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A幢403室

联系人:小谢

联系方法:(略)

,安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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