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黑龙江 55.42万元
2025-10-20

公告正文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牡丹江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怡馨园B区消防电、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工程组织询比采购。< :namespace prefix = "o" />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牡丹江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怡馨园B区消防电、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工程

1.2项目编号:0222GC(略)

1.3 采 购 人:牡丹江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4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1.5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6 采购预算:(略).51元(含税等全部费用)

1.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建设规模:怡馨园B区消防电、消防设施设备维修,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所有内容。

2.2 建设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路怡馨园颐养社区

2.3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起至2025年12月30日

2.4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 采购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保 修 期: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其 他:详见采购文件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相关人员,供应商也可以根据项目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09月至递交响应截止时间)承担过至少两个合同金额不低于本项目预算的消防施工或消防维修工程业绩。(提供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须承诺“若我单位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因项目需求紧急,供应商须承诺“如在本项目中成交,承诺在成交通知书发布后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略))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0)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次,或者未划分标段/包次的同一采购项目。(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0月21日9:00至2025年10月23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牡丹江阳光交易平台((略))或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略)),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5、系统使用费

5.1 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 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16:00(北京时间)。

5.3 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 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采购保证金

6.1 采购保证金金额:(略)元(大写:壹万元整)

6.2 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17:00

6.3 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7.2 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2025年10月24日13:30—14:00

7.3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14:00

7.4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牡丹江市东安区东长安街70号3层开标室

7.5 响应文件送达要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8、开启/评审时间及地点

8.1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评审时间:2025年10月24日14:00

8.2 开启/评审地点:牡丹江市东安区东长安街70号3层开标室/评标室

9、其他补充事宜

9.1 采购公告的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牡丹江阳光交易平台((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略))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9.2 参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项目报名期限内提出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牡丹江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150号

联 系 人:任女士

电 话:(略)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东安区东长安街70号3层

联 系 人:李女士、闫先生

电 话:(略)、(略)

业务监督: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略)

《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docx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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