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行政中心能源托管服务项目二期节能改造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宁波甬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东至福庆路,南至宁穿路,西至河清北路、北至宁东路。
建设规模:1号楼屋顶5台直喷式空调机组改造、4号楼7号楼光伏新建和改造以及地下车库灯具改造。
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含增值税,税率9%):(略)元,不含9%增值税的最高投标限价:(略).46元。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标段划分:1个。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1号楼屋顶5台直喷式空调机组改造、4号楼7号楼光伏新建和改造以及地下车库灯具改造相关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施工、系统调试(包括光伏系统并网验收)和售后等相关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满足本项目正常运行所需设备及材料的釆购供货、运输、储存、设备监造;设备土建基础施工及设备安装;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调试试验、试运行、消缺及竣工图编制、项目资料移交;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的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机电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拟派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及开标日前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复印件加盖单位章(或在浙江政务网打印的带有二维识别码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打印件加盖单位章),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若未提供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标处理。
3.3项目业绩要求:/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略).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3 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3)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7 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先进行基本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单位进入资格预审打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列,取前8名进入技术标评分方式进行评标,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1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25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略):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费用0.00元,系统使用费报名时,按100元/项目/家次向平台支付,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谨慎领取。
4.4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1金额:人民币(略)元整。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9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及方式: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81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9楼开投集团阳光服务平台。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略).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略))、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略).cn)上发布。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略))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招标人:宁波甬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三支街151号海曙区人才开发广场一层989工位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略)
招标代理人: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东裕路155号恒兴科创园区E幢10楼
联 系 人:卢赞、张杰、陆柯妤、钟波达、唐涛、李天宇
电 话:(略)
电子邮箱: (略)0@qq.com
监管单位: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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