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为满足我院供应室和手术业务的需要,拟通过比选方式遴选一家供应商对我院供应室和手术室包布类材料进行供应服务。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比选,就本项目提交密封参选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供应室和手术室包布类材料供应商比选
1.2项目编号:MTXZXYJHYYCGB(略)
1.3采购人: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1.4采购内容:供应室和手术室包布类材料供应服务(详见“附件”)。
1.5项目实施地点: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1.6服务期限:“1+1+1”模式,服务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前一年的服务合同到期时,若双方无异议,则续签下一年的服务合同,但是,服务合同的续签不得超过两次/年(特殊情况除外)。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独立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者无拖欠税收、免税、免缴纳社保证明等。
2.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①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提供公告发布后至开标前的截图),若存在上述情况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比选活动;②提供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格式自拟);③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或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被省内相关政府部门列入“行贿人信息管理库”未满两年的(或被任意省相关政府部门处理(处罚)2次及以上,未满五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经营范围至少涵盖日用百货和Ⅰ类医疗器械经营,或具备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有效的扫描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人进行分包、转包。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4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注:北京时间,均采取24小时计时方法,下同),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和交参选保证金的收据等资料到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采购办索取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比选文件售价及参选保证金
4.1比选文件售价:0元/份
4.2保证金:3000元/家
4.3交参选保证金的方式:对公付款(收款人名称: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税号:(略)(略)W,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贵州省湄潭县支行,账号:5200 1626 2360 5000 1493)
4.4比选会议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不计利息全额退还未成交公司的参选保证金;成交公司的参选保证金则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其供货金额大于履约保证金金额后,采购人不计利息全额退还其保证金。
五、参选文件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14时30分
5.2递交地点: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采购办(或比选会议开始前,送到比选地点)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比选时间及地点
6.1 比选时间:2025年10月30日14时30分
6.2比选地点: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大楼裙楼五楼远程会议室
七、公告发布地点:本次比选公告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站(略))公开发布。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先生(电话:(略)、(略))
附件: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供应室和手术室包布类材料目录
湄潭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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