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沭阳县李恒镇原交警中队房屋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各供应商:
沭阳县李恒镇人民政府就沭阳县李恒镇原交警中队房屋提升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竞标人前来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沭阳县李恒镇原交警中队房屋提升改造工程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预算金额:59.9万元(含税)
(四)最高限价: 59.9万元(含税),高于此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五)采购需求:沭阳县李恒镇原交警中队房屋提升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六)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付款方式:
1、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工程量的50%,付至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完成工程量的80%,付至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5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80%;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安排决算审计,审计决算结束付至工程项目审定价款总额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2、中标方每次申领工程款时,须提供合法有效发票(税金由中标人承担);
3、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待工程完工,经公示7个工作日结束无任何问题后一次性退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本人必须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略).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略))。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谈判申请均将被拒绝。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允许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实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说明:
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谈判小组无法判别的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整个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将对投标单位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单位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三、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办法
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请有意向供应商添加微信号获取采购文件,微信号:(略)。
投标保证金:(略)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由代理公司电话通知缴纳(开标时间前缴纳)。
五、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及时间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9日12时00分
(二)潜在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将“①响应文件、②二轮报价单、③投标承诺书”电子扫描件一起打包加密发送至以下邮箱:(略)@163.com。
备注:电子响应文件名称采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的格式,如电话打不通导致响应文件、投标保证金等出现差错的将按无效标处理。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3份与电子扫描件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5年9月29日15时00分
(二)谈判地点:本项目以腾讯会议的方式进行开标,请各投标人自行进入参加会议,未参加会议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腾讯会议号: 675-937-499 。
七、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沭阳县李恒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子越
联系电话: (略)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下载(0)
相关企业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