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山东移动2025年泰安分公司生产办公综合楼一期室外工程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移动2025年泰安分公司生产办公综合楼一期室外工程监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DY-GC-(略)
2.2 项目名称:山东移动2025年泰安分公司生产办公综合楼一期室外工程监理项目
2.3 建设地点:泮河以南、天平湖路以北、梅山西路以东
2.4 建设规模:泰安分公司生产办公综合楼一期室外工程监理服务,工程监理的范围为泰安分公司生产办公综合楼一期室外及外市电引入工程从开工至全部工程施工结束并验收合格的所有监理工作。
2.5 工期要求:满足施工约定的工期要求(施工计划工期自招标人下发开工通知之日起240日历天内,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
2.6 质量目标: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及其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 监理费最高限价为:(略).86元(不含税);(略).13元(含税);(最高监理费率1.5%)。
2.10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2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为本项目配置至少一名电力专监,具备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年及以上实践经验证明并经监理业务培训证明)。
3.3 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
4.1公告时间:自2025年10月2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略).cn)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略))。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略),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精细化服务针对不同的交易主体下载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略)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略);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地 址:山东济南市市中区经十路(略)号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 128 号山东省建设节能示范大厦 22 层
邮 编:(略)
联 系 人:崔工
电 话:(略)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崔工 联系电话:(略)
8.2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监督部门:泰安市岱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略)
附件: 招标公告.pdf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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