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 鸡西市东方公路运输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车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namespace prefix = "o" />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项目名称:鸡西市东方公路运输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车更新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HW(略)
1.3采购内容: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产品名称(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万元) | 包组最高限价(万元)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1 | 新能源公交更新项目 | 台 | 34 | 47.5 | 1615 | 详见招标文件 |
注:投标人应有明确报价,无报价或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1.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5天内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
1.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鸡西。
1.6采购预算:1615万元
注:投标人应有明确报价,无报价或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1.7质保期:项目整车质保2年,项目电池10年质保期内有效容量低于80%换新。(其他以车辆技术要求为准)
1.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款10%,车辆交付后付款10%,尾款每季度一付,2028年12月31日前3年内付清。
1.9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国家/省相关补贴。
1.10其他: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经销协议或授权函(提供经销协议或授权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2.3投标车型必须是已获进入国家颁布汽车产品目录、符合国家有关技术与质量标准。投标车辆确保进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2.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略).c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2.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略).cn)中记载有行政处罚信息的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2.6与招标人(项目法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0月18日8:30时至2025年10月22日16:30时(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略)),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4系统使用费:4.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4.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16:30时(北京时间)。
4.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4.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评审。(详见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金额:(略)元(大写:伍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4:00时。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0月27日14:00时
6.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开标/评审时间及地点:7.1开标/评审时间:2025年10月27日14:00时
7.2开标/评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略))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其他补充事宜: 9.1参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出。 10联系方式:采 购 人:鸡西市东方公路运输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腾飞二段左家桥西侧
联 系 人:李长海
电 话:(略)
邮箱:(略)05@qq.com
代理机构:中纳恒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涌新小区C4号楼12号门市
联 系 人:杨秀丽
电 话:(略)
邮箱:znhy(略)@163.com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 鸡西市东方公路运输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车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namespace prefix = "o" />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项目名称:鸡西市东方公路运输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车更新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HW(略)
1.3采购内容: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产品名称(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万元) | 包组最高限价(万元)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1 | 新能源公交更新项目 | 台 | 34 | 47.5 | 1615 | 详见招标文件 |
注:投标人应有明确报价,无报价或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1.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5天内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
1.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鸡西。
1.6采购预算:1615万元
注:投标人应有明确报价,无报价或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1.7质保期:项目整车质保2年,项目电池10年质保期内有效容量低于80%换新。(其他以车辆技术要求为准)
1.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款10%,车辆交付后付款10%,尾款每季度一付,2028年12月31日前3年内付清。
1.9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国家/省相关补贴。
1.10其他: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经销协议或授权函(提供经销协议或授权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2.3投标车型必须是已获进入国家颁布汽车产品目录、符合国家有关技术与质量标准。投标车辆确保进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2.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略).c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2.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略).cn)中记载有行政处罚信息的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2.6与招标人(项目法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0月18日8:30时至2025年10月22日16:30时(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略)),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4系统使用费:4.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4.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16:30时(北京时间)。
4.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4.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评审。(详见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金额:(略)元(大写:伍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4:00时。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0月27日14:00时
6.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开标/评审时间及地点:7.1开标/评审时间:2025年10月27日14:00时
7.2开标/评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略))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其他补充事宜: 9.1参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出。 10联系方式:采 购 人:鸡西市东方公路运输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腾飞二段左家桥西侧
联 系 人:李长海
电 话:(略)
邮箱:(略)05@qq.com
代理机构:中纳恒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涌新小区C4号楼12号门市
联 系 人:杨秀丽
电 话:(略)
邮箱:znhy(略)@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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