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福建 3.68百万元
2025-10-20

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汀溪镇澳溪荏畲段文旅产业配套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同安区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13:2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09:15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预算金额 ¥398.(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晓辉
项目联系电话 (略)、(略)
采购单位 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褒美村路岭1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略)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公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兑英路11号601室之五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略)、(略)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公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略)]FJGZ[CS](略)、汀溪镇澳溪荏畲段文旅产业配套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汀溪镇澳溪荏畲段文旅产业配套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略).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1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FJGZ[CS](略)

项目名称:汀溪镇澳溪荏畲段文旅产业配套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85,000.00元

采购包1(汀溪镇澳溪荏畲段文旅产业配套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98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677,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B(略)-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汀溪镇澳溪荏畲段文旅产业配套项目 1(项) 1、水利部分:起点为荏畲村现状汀步,终点位于新建2#拦水坝下游约35m处,全长约980.9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护岸、新建拦水坝2座、新增亲水平台2处、新建卵石步道、新建钢构格栅栈道、新建汀步、河道清淤等。2、土建部分:以西源路万丰果园交叉口为起点,沿村道至猎王庙为终点。全线长约800m的文化动线基础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路面修缮、水沟修缮、挡墙修缮、菜池修复约、基础粉刷、改善八卦殿周边农田的排水沟修复、旧小学内部装修改造一座、公厕装修改造一座、原厨房装修改造一座、新增移动管理房一座,配套标识系统及附属设施等。 3,985,000.00 建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日内完工并通过采购人竣工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略).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1、供应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资质证书扫描件。2、供应商应具有合格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节能产品:按《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绿色建材:按照《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要求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10-20 至 2025-10-2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0-31 09:15: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3(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5-10-31 09:15: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3(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4楼C区收标窗口,本项目收标窗口及谈判/答辩室信息详见磋商当日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4楼交易大厅显示屏显示的窗口信息。供应商在提交CA证书后,供应商代表应在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4层C区大厅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本公告有不一致的均以此为准)

2.请供应商在评审当日自行携带好具有摄像头、麦克风功能的笔记本电脑及公司CA参与线上磋商,具体流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褒美村路岭113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公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兑英路11号601室之五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晓辉

电话:(略)、(略)

网址: zfcg.(略).cn

开户名:福建公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公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0日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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