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丰都县龙河镇2025年森林火灾预防项目施工单位竞争性比选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龙河镇2025年森林火灾预防项目施工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已由龙河镇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森林火灾预防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丰都县龙河镇2025年森林火灾预防项目
2.2 项目地点:丰都县龙河镇陡蹬子村
2.3 工作内容: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在龙河镇陡蹬子村观音岩水库旁,已成3.5m宽道路上铺设5cm碎石,(桩号K0+000.0~K1+250.0),(桩号K1+250.0~K2+123.1)段扩建至3.5宽,铺设5cm碎石,总长度223.1m。连接至寨尖处新建一座瞭望台和一口化粪池,采用砖混结构,分两层建设,总面积为39㎡,一层长6m,宽5m,高3m;二层长3m,宽3m,高3.5m,采用斜坡屋顶,3㎡砖砌三格式化粪池。
2.4 投资规模:预算最高限价14.1万元。
2.5 计划工期:2个月(与施工合同同步)。
2.6 招标范围:丰都县龙河镇2025年森林火灾预防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道路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7日上午09:00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至丰都县龙河镇政府办公楼315室牟西立处(电话(略))获取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7日09时00分, 地点为龙河镇政府办公楼315室牟西立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比选评分说明:
6.1 参加比选单位资质(满分15):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得13分,二级资质得14分,一级资质得15分,否则不得分。(若未提供资质证书,只提供营业执照的按照三级资质得分。)
6.2 参加比选单位信誉度(满分10):能够提供本项目同类型工程合同证明的加10分,不能提供的不加分。(以提供的复印件为准)
6.3 报价(满分35分):所有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最高限价14.1万元以内为有效报价,超出不得分。
6.4 技术部分(满分40分):参考投标单位提供施工组织方案的合理性、先进性、全面性,以及投标单位采用先进技术缩短施工工期承诺书、优先使用本区域内农民工承诺书。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政府专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丰都县龙河镇坪远路255号
联系人:牟西立
电 话:(略)
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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