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贵州 1.51千万元
2025-10-20

公告正文

为公平、公正、公开确定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验收技术咨询服务机构,由麻江县弘森木业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麻江县弘森木业有限公司木材加工厂建设项目,现诚邀各单位就相关要求进行报价,报价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麻江县弘森木业有限公司木材加工厂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为: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8407.39m2,新建总建筑面积3787.46m2,计容面积7544.92m2。其中一期规划用地4342.68m2,建筑面积为1784.98m2,新建1#厂房1754.98m2、值班室30m2、室外附属设施、一体化消防水池,购置方条加工生产线设备2条、旋切加工生产线设备2条、生物颗粒加工生产线设备1条、地磅1套、挖掘机1台、抓木机1台、叉车1台等;二期规划用地4064.71m2,建筑面积为2002.48m2,新建2#厂房2002.48m2、室外附属设施,购置薄片加工生产线设备1条、托盘加工生产线设备1条及生产配套设施等。

(三)项目地址

麻江县金竹街道隆昌村光头寨原黔汁蓝食品加工厂

(四)项目总投资

1513.51万元

二、服务内容

依法开展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验收的全过程服务工作,获得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及验收报告的备案文件。

三、技术服务机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记录。

(三)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固定办公场所、设备、技术等)。

(四)具备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及验收的相应专业力量,综合实力强,技术人员配备齐全。

(五)从事过省、市(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工作,业绩优良(有近三年业绩,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招投标)。

四、竞选标准及要求

本次采用比选方式对报名单位进行综合评定,评分标准见附件。水土保持技术服务费不得超国家规定标准收取,费用测算基础参照《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规范》(水利部保监〔2005〕22号)收费标准有关规定,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报价。服务机构编制比选文件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委托人不作补偿。

五、比选材料要求

材料涵盖服务方案、基本证明材料和相应佐证材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或骑缝章,所有材料密封包装,一式叁份。递交的文件材料(加盖公章)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所规定的相关材料;

(三)报价函;

(四)比选方案评审细则要求的相关材料;

(五)比选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资料。

六、报名及评审时间

报名和提交比选材料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3日12:00时前。(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资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比选材料:材料涵盖服务方案、报价函、基本证明材料和相应佐证材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或骑缝章,所有材料密封包装。

评审时间:2025年10月23日14:30。

参选资料递交方式及地点:现场递交,送至麻江县电商产业园5楼511室(麻江县弘森木业有限公司办公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麻江县弘森木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龙先生

联系方式:(略)

附件:投标人须知(麻江县弘森木业有限公司木材加工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验收技术咨询服务)(2).docx

麻江县弘森木业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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