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滨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滨政服投资备〔2025〕2359号。
1.4 招标人:江苏皖维新材料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江苏皖维新材料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工程监理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DFABZ02257/GN2025-10-7376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DFABZ02257/GN2025-10-7376
2.5 建设地点: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
2.6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37亩,主要包括建设综合楼、醋酸乙烯装置、聚乙烯醇装置、聚乙烯醇库、中央控制室、中央化验室、危废库、罐区等建筑,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建设20万吨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30万吨醋酸甲酯等项目。
2.7 工程概算投资额:约(略)万元
2.8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保修期满)止(包括招标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等)。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该项目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进行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外运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与空调、智能化、亮化、化工设备工艺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绿化、道路、综合管网、消防、智能化、围墙)等所有工程、供电监理以及供水、燃气的专项配合协调管理。包含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阶段监理服务,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和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建设工程交付使用阶段的监理服务,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管理。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审查,施工阶段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竣工验收、备案及移交等相关工作,并负责设计变更、经济签证的审核和结算初审工作,质保期内的维修监理工作等全过程服务。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350万元
2.1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资质须满足下列要求(1)或(2):
(1)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同时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化工石油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无。
3.1.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3.1.6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承担建筑工程监理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承担化工工程监理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联合体各方均须同时满足投标人资格3.1.5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0099-555。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略)、(略)。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0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R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 A 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1号开标室
R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见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 11.1 和 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江苏皖维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管委会大楼715室
邮编:(略)
联系人:龚经理
电话:(略)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邮编:(略)
联系人:许锋、章芹
电话:(略)、(略)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略)、(略)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略)、(略)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略)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略)(略)11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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