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FX2025-QY078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鸿翼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六里37号厦航洪文空勤基地1号楼六层 联系方式:王先生(略)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方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岐山北路223号(中恒基大厦)5楼511-513单元 总台电话:(略) |
项目名称: | 城市配送车辆服务 |
来源: | 企业委托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城市配送车辆服务1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供应商须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第3条“合格的供应商”的要求,并提供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参加采购活动的合法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磋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磋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3)供应商须提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3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参照财库[2022]3号文意见,本项目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为:对法人处以200万元及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或者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若成交后发现成交供应商存在上述行为,视为虚假响应,取消成交资格。 (4)供应商须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包括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月(不含磋商截止当月,供应商当月新成立的,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视同符合要求)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可以提供营业税或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0月27日17时30分止的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邮寄购买的以款到我司账户的时间为准。 获取磋商文件及邮寄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岐山北路223号(中恒基大厦)5楼511-513单元本公司咨询台,邮编:(略)。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汇款信息见其他),售后不退。 联系人及电话:周小姐(略),传真:(略)。 |
磋商文件售价: | 人民币100元/套、邮寄费到付。 |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31日09时30分 |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评审开始前; 递交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岐山北路223号(中恒基大厦)5楼511-513单元开标大厅 开启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岐山北路223号(中恒基大厦)5楼511-513单元评标室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项目经办人:肖小姐(略),纪先生(略);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
其他: | 相关费用对应缴交账号如下: 购买磋商文件费用、保证金及缴交服务费请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方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杏林支行 账 号:(略)(略) 报名及缴交其他等费用时,供应商应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项目报名表链接:(略),网上报名可自行下载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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