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广东
2025-10-20

公告正文

编号:SCFA00(略)

三山岛海上风电柔直输电工程路由勘察船舶租赁公开询价文件

1、询价标的

本公司拟采购船舶租赁服务1项,现对以下服务事项进行公开询价: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其他水路运输服务

交通船舶
(1艘)

40

该船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

1.满足安全生产及政府监管等部门的要求,满足办理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要求;

2.要求为近海船,船总长约40-50米,宽度约8-11米,总吨位430~499,近海船舶,船员配员要求满配,可连续超过24小时航行;

3.要求船舶满足搭载乘客要求,满足乘客住宿要求,数量大于10人。

4.船上救生设备总数需覆盖乘客数量。

5.要求中标后3天内船舶到达现场

6.优先录用船舶类型为交通船且可搭载乘客的船舶。

7.燃油据实结算:乙方船舶使用的燃油(柴油/重油)单价不得超过作业期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在租赁港口所在地的挂牌均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燃油采购发票,若发现超价采购,甲方有权从租金中直接扣除;乙方使用的燃油必须保证来源合法,质量需符合标准。

2、报价说明及格式

2.1 本次采购物资要求报价为固定单价模式,船租费包含人工、船舶基本日租金、管理(含淡水供应、生活补给等)、燃油、船舶维修保养、船舶折旧、船舶保险和增值税等发票税金等费用。询价方不承担任何附加费用,租赁费结算期间按实结算。

*2.2 报价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2.3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RMB)报价,【不含税】限价:(略)元/天。

*3、服务日期及地点

3.1 服务工作内容:预计工期40天。

3.2 服务地点:广东省阳江市。

4、报价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4.3 报价人不得为中交集团层级/询价人公司层级黑名单及重点关注名单的市场主体。

4.4 各报价人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5 询价人公司层级供应商或者已增加询价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以及中交集团层级供应商。

4.6 报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报价委托人的身份证。

4.7 报价人提供《信用承诺书》、《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供应商商业道德协议》。

5、定商原则

5.1 按不含税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不含税报价相同的,则通过企业资质、信誉、财务状况、过往业绩来综合评判。

*6、付款方式

6.1 合同价格的货币币种为人民币,在中国境内通过银行转账、电汇直接支付。

6.2 (1)本次采购不设预付款;(2)询价人与供应商办理结算后,一次性支付相应租赁费;

7、产品质量要求

报价人提供钻探船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

1).满足安全生产及政府监管等部门的要求,满足办理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要求;

2).要求为近海船,船总长约40-50米,宽度约8-11米,总吨位430~499,近海船舶,船员配员要求满配,可连续超过24小时航行;

3).要求船舶满足搭载乘客要求,满足乘客住宿要求,数量大于10人;

4).船上救生设备总数需覆盖乘客数量;

5).要求中标后3天内船舶到达现场;

6).优先录用船舶类型为交通船且可搭载乘客的船舶;

7).需附有效船舶证书扫描件。

8、询价文件获取

8.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5 年10月20日18时至 2025 年10月24日14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略))完成报名并下载电子询价文件。

8.2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询价人公司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询价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8.3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询价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8.4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询价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9. 报价文件的递交

9.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10月24日14时,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略))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9.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

9.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附件数据为准。

10. 《黑名单及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告知书

《黑名单及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告知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重要部署,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关于探索建立工程建设领域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深化建筑行业生态治理的有关精神,有效保护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以下简称集团)及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购、分包、设备租赁、咨询服务等领域商务合作中合同各方的正当权益,预防和治理破坏社会经营正常秩序的不诚信行为及商业贿赂等不廉洁行为,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公开透明的良好市场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章党规党纪及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一、惩戒规定

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

对集团及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公司各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

(1)被列入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涉及的分包商和供应商分别由公司供应链管理部负责发布。相关信息发布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司相关系统平台进行公示、向不特定第三方进行信息公示等。

(2)黑名单可依法依规提供给政府部门、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单位。推送内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不诚信、不廉洁有关市场主体名称、法定代表人信息;不诚信、不廉洁行为情况及有关处理情况等。

二、认定标准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列入主要包含不廉洁行为和不诚信行为两类失信情形,同时还包括市场公认的一些其他情形。

1、不廉洁行为

(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

(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3)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4)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

(9)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

(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

2、不诚信行为

(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

(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

(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

(5)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

(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

(8)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

(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

(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

3、其他情形。

(1)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

(5)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三、处置措施

1、黑名单的处置措施

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黑名单的,永久禁入。

被列入集团或公司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各业务主导部门应立即停止与其合作,特殊情况需继续履行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的,由业务主导部门填写《让步使用审批单》,经业务主导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公司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核实,经公司业务主管负责人同意后,上报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小组审批同意,由纪委办公室备案。让步使用市场主体,在合作期间予以重点监管,严禁超比例支付款项,保障合同正确履行,到期后终止合作。

2、重点关注名单的处置措施

有违法违规失信情节但尚未达到黑名单认定标准情形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

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公司管理职能部门联合业务主导部门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的,列入黑名单。

四、信用修复

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

信用修复由各市场主体提出申请,向公司承担合作业务的业务主导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提交《信用修复申请单》,由公司职能部门认定核实,经公司纪委办公室审查通过,报公司业务主管负责人审批同意,可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中撤出。

11. 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292号中交南方设计大厦

邮 编:(略)

联 系 人:麦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E-mail:(略)5@qq.com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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